《明史.太祖孝慈高皇后传》记载,吴兴有个名叫沈万山的大款,富可敌国。他慷慨解囊,出钱帮助朝廷修建了南京城墙的三分之一,真是气焰万丈。可是该大款不知收敛,又表示要出巨款犒赏三军儿郎。朱元璋终于大怒,说道:“匹夫犒天子军,乱民也,宜诛。”按说在封建时代,对于这般公开向社会体制挑战的“乱民”,杀了也就杀了。可是贤德的高皇后对朱元璋说:“妾闻法者,诛不法也,非以诛不祥。民富敌国,民自不祥,天将灾之,陛下何诛焉。”朱元璋听高皇后讲得在理,就免了沈万山一死,把他发配到了云南。
高皇后的贤德在于,她理智地区分了“不法”与“不祥”。对待“不法”,要用法律手段;而对待“不祥”,则要相信自然规律。所谓“不祥”,用今天的话说,就是违反科学,违反常理,它终究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。而倘若滥用法律手段去解决法律之外的问题,那我们就成了“不祥”。所以那些个别地区的领导应该从高皇后的话中得到某些启示,要相信法轮功这样逆天行事的“不祥”群体,其必然的结果是,天将灾之。